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管理机构  部门职责

1、负责学科建设规划和制度建设。制订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学校发展规划论证。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学科布局。

2、负责学位点授权及新增领域申报。协调跨院(系)学位点授权及新增领域申报。

3、负责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申报和过程管理。组织国家、省(部)、学校三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管理。协调跨院(系)重点学科申报和建设。

4、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管理与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跨学科、交叉学科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

5、负责基本科学指标(ESI)建设工作。分析学科国际影响力、追踪学科数据,制定科学指标规划。出具《学科动态评估报告》,并进行数据分析。

6、负责学科管理综合事务。做好学科建设调查和研究工作,完善学科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学科建设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和评估机制研究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负责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各项评价指标。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部署、落实和申报等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