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振国|创新学术建制 促进一流学科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8-19 访问次数: 358
2022年1月,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新模式,提出了“依据国家需求分类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淡化身份色彩,强特色、创一流”的要求。这一要求反映了学科建设的新形势、新趋势和新挑战,表明高质量高等教育正在从关注按学校分层分类的整体性建设向聚焦和优化学科建设的方向转变。
学科发展是衡量大学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关于聚焦学科建设近年来教育部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学界亦有很多文章讨论,特别是关于新理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的建设,政策和讨论的重点是学科的交叉、学科布局的调整、学科内涵的深化、学科内容的创新等,但是对学科建设的外部条件特别是其制度环境关注并不多。而在笔者看来,当前学科建设的制度环境比如学术建制的滞后,已成为制约学科建设特别是打造一流学科的关键因素,创新学术建制对建设一流学科具有历史性意义。
一、学术建制的含义和发展脉络
建制通常是指机构或者团体内的编制和系统。每一个系统都有自己的建制,比如军队,其建制以军种、兵种为基础,由班、排、连以及更高机构构成。政府机关以综合功能部门如规划、财政、人事,和具体功能部门如经济、民生、文化、教育等部门为基础,由科、处、局以及更高机构组成。建制与其功能相匹配则顺,成为事业发展的保障,建制与其功能不相匹配则会对事业的发展造成阻碍。学术建制主要存在于大学,学术建制的基础是学科,组织机构是学系、学院、学部。这一建制几百年来比较稳定,总体上保证了大学的人才培养和学术赓续发展。
学术建制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世界大学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学术建制也相应变化。大学功能和学术建制变化的内在逻辑是从传授知识向创新知识、转化知识的拓展。第一阶段是早期欧洲大学的建立,从意大利到法国、英国,此时大学的功能主要是人才培养,机构和管理以传道、授业为线索,学术建制相对单一。第二阶段起源于德国柏林大学的建立,大学不再满足于培养人才,而且承担起科研使命、从事科研活动,并且科研活动的重要性和比重不断提高。这个时期大学的学术建制发生了变化,在传统的人才培养建制基础上生长出科学研究系统,包括研究性机构、学术共同体、学术规范、学术刊物等的建设。第三阶段起于美国《赠地法案》之后新建的大学,如康奈尔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这些学校强调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成为大学的第三种功能,其机构设置、组织功能也有了相应增加,增强了人才培养的应用性、综合性,增强了学术与社会实践需要的联系,其学术建制的综合性、灵活性得以加强。总体来看,三个阶段大学的学术建制与大学功能相对匹配。
二、学科发展对现有学术建制的挑战
近50年来特别是近20年来,学科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重要的发展新特征、新趋势。
(一)学科发展的动力从主要来自学科分化转变为来自学科综合
在很长的时间里,科学的发展以学科分化为重要表征,学科分化促进了科学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从最初的哲学分化成科学和哲学,再分化出医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每一个学科又分化出更多分支。到18世纪末,学科分化达到顶峰,人类进入科学时代。到了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近二、三十年来,学科发展呈现出综合化趋势,在分化基础上进行学科的交叉、融合。今天,学科综合已经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科学发展不再以物理、化学、生物等单一学科的发展为龙头,而是以学科的综合性发展为龙头,如材料科学、能源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航天航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这些综合学科的发展带动了所有分支学科的整体发展,成为学科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理论和应用的界限逐渐淡化、从分离走向融合
近几十年来,科学知识增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理论发明到技术转化再到产品生产的时间越来越短,理论发明与应用转化的界限逐渐淡化。1964年伊莱金兹伯格在《技术与社会变革》中第一次深刻揭示了这一现象。以物理学上的理论发展与应用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例,摄影术从理论到应用用了112年(1727—1839年),而太阳电池从理论到应用到时间只用了2年(1953—1955年)。传统大学只注重基础研究,不重视甚至瞧不起应用研究的现象发生了深刻变化。现在,随着理论转化为技术、转化为产品的时间越来越短,社会期望大学不仅是科学的动力站,而且是技术转化的动力站。为满足社会需求,大学越来越注重理论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理论学科与应用学科相融合,理论、技术、应用一体化正成为大学的新理念和新范式。
(三)学科从以传承知识为重心转变为以创新知识为重心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创新成为推动科学进步最重要的动力。大学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再也不能按部就班、按照自己的逻辑稳步发展,而是要进入国家主战场,服务国家大战略,越来越注重创新。可以说,创新成为大学的第一使命,成为代表大学水平的最重要标志。继承和创新在思想方法和研究方法上都有着根本的不同,其团队组织和工作机制也大相径庭。
学科发展的这些变化,对现有学术建制提出了极大挑战,或者说,传统的学科建制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的新态势新要求了。
三、创新学术建制的战略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学制度的改革也不断深化,特别是招生分配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都发生了巨大变革。与其相比,大学的学术建制虽然也有变革,但总的说来变化不大,表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惯性,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大学学术建制是以学科为基础的,组织机构最初是以“系”为主体。我国大学先是主要学习德国和苏联,以一级学科甚至以二级学科为基础建设“系”。“系”的专业性很强,强调术业有专攻,系与系之间的交流很少,甚至壁垒森严。后来逐渐转建“学院”,改革开放后,“系”这种高度分化的组织机构不再能满足交叉性、综合性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我国大学转而借鉴美国的“学院”制度。美国“学院”是在多个学科甚至学科群的基础上建设而成的,一个“学院”下面有很多系,增加了学科与学科之间的交流机会,学科交叉的理念容易被接受。近几年组建“学部”又成为一种潮流。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学院已经不足以为其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学部”应运而生。学部组织机构的增多虽然有多种因素,但学科的交叉融合是重要的动力之一。2021年,我国新设置了“交叉学科”,学科门类从原来的13大类增加到14大类,意在强调学科的交叉和融合,这是从国家层面对学科发展新要求的重大回应。当然,学科交叉和交叉学科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把学科交叉理解为交叉学科,用传统的学科建设思维来实现学科的交叉统合。学科交叉是一种思想,是一种学术发展新趋势,需要有新的组织形态做依托。现在的学科发展有两个最基本的核心概念:综合化和一体化。综合化强调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一体化强调基础理论、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一体化。怎么适应这种变化要求,怎么创新大学的学术建制,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一)建立矩阵式学术组织结构
《意见》提出:“强化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的科研优势转化为育人资源和育人优势,为高水平科研创新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以问题为中心,建立交叉学科发展引导机制,搭建交叉学科的国家级平台。”希望以跨学科高水平团队为依托,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支撑,加强资源供给和政策支持,建设交叉学科发展第一方阵。创新交叉融合机制,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促进自然科学之间、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这些要求既反映了高水平学科建设的要求,指明了学科建设的新方向,同时也揭示了现有学科建设组织的局限性和对学科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制约。为了突破现有组织形态,既保持学科发展的稳定性,又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大协作,探索矩阵结构学科建设的新形态很有必要。所谓矩阵结构就是以传统学科框架为矩、以学科交叉机构为阵构建矩阵式组织构架。当前大学的学部、学院、学系和传统学科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有一个学科就有一个学系,有一个学科就有一个学院。编制、绩效、晋升、待遇等都归属于以学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单位,这种建制有利于已经形成的学科发展,但不利于知识的交叉融合和人员协作,为此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组织结构,促进不同学科的人员和机构相融合。世界很多大学通过学院制来反映传统学科的惯性要求,通过研究中心(或其他名称)来反映新兴交叉的需要。大学的学院数量并不太多,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大学至今也只有七八个学院。但学院以外有很多研究所、研究中心(或其他名称),这些机构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不受既有学科划分的束缚,这些机构的兴衰变化非常快,随着问题的解决而变化。如果比较一下10年前、20年前、30年前、40年前的学院和研究机构就会发现,学院上百年来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实验室却变化非常大,每10年会有一个大变化,由此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又能适应快速变化的组织结构,即院系制度和学科多重交叉研究中心并行不悖的矩阵结构。而我国的大学大都有30个、40个甚至更多的学院,越分越细,资源越来越分散,为应对学科交叉需要而组建的中心、实验室等,也由于为了获得处级级别(没有一定的级别就得不到资源分配和使用权力),而转化为与学院功能相同的机构,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和活力。所以矩阵结构不仅是一种组织形态,还必须有相应的机制保障,免得研究中心平台沦落为二流学院。
(二)下放权力
《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拘泥于一级学科,允许部分高校按领域和方向开展学科建设。选择若干高水平大学,全面赋予自主设置建设学科、评价周期等权限,鼓励探索办学新模式。”上级行政部门对学校是这样,大学校内的机构建设同样需要下放权力,形成与综合性、交叉融合相适应的责权利权力关系。研究中心的管理和学院的管理必须有所不同,学院的管理相对稳定,研究中心的管理相对灵活。为了激发研究中心的活力,学校需要对其下放人权、财权、物权、评价权、绩效考核权、职称评定权等。学校对研究中心进行总体包干,研究中心根据其需要进行人财物的分配和绩效考核。遗憾的是,由于现在大学的很多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实验室是按照系、院、学部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的,很多在相当程度上沦为一个二流院系,其优势没有得到体现。所以,学校可以探索对研究中心等机构实行总体包干,赋予其足够的自主权,同时加强监管,让其在市场竞争、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竞争中自主发展,优胜劣汰。
(三)改革评价制度
《意见》要求:“优化团队遴选机制,健全基于贡献的科研团队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目前大学评价主要还是强调论文、项目、奖项、专著、课时量等指标,在传统的建制中,这种评价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对于灵活的、流动的研究组织而言,它可能成为一种障碍。那么,研究组织应该如何进行评价呢?《意见》提出“优化动态调整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质量为条件、以竞争为机制,立足长期重点建设,对建设高校和学科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减少遴选和评价工作对高校建设的影响,引导高校着眼长远发展、聚焦内涵建设。”大学评价改革的核心是考察其贡献度、创造性和不可替代性。贡献度主要是看对知识增长、人才培养、经济增值等的实际成效,创造性包括事实的发现、思想的创新、方法的创新、技术的突破、流程的改善、工具的发明等,不可替代性则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这些理应在交叉性研究机构中率先体现,这样才能彰显其优势特色并起到范导作用。
(四)建立市场机制
在新型的矩阵组织结构中,每个人的贡献、每个人的能力在团队工作中如何得到相应的认可和回报,是需要努力回答的问题。现在,无论是学系、学院还是学部,主要通过工作数量来衡量教师的工作绩效,表现为数“数字”。某位教师在工作中投入多不多,能力强不强,贡献大不大,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虽然大家心里非常清楚,但没有办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能力强,贡献大,也难以得到足够的认可和奖励。反之亦然。有鉴于此,学术机构有必要引进市场机制,运用好“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杠杆。现在许多综合性学术机构不固定编制,这可能是一个困难,也可能是一个机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从不同学科、不同院系、不同学校甚至不同国家聘请合适的研究人员。经过科学的选拔,把那些有能力、适配度高的人才吸引过来。他们因为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理应获得较高的待遇。但现有大学制度规定使得这样的目标难以实现,比如一个人不可以领取两份工资,研究机构由此陷入一个死循环,原本根据学生发展需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建立起来的新型组织机构,很快变成一种雷同、平庸的研究机构,因为学者在工作中感觉不到主体性和归属感,他的绩效由原来的单位考核,他的升迁和报酬与研究中心关系不大,在研究中心投入精力再多,贡献再大,也得不到相应的认可和回报,并且还有可能影响到他在原来所属单位的考核和绩效。所以,在以创新为导向的学术机构里,为了更好地促进研究人员形成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要强化市场机制,使得资源分配的效益更高,个人的贡献与回报更匹配,学科发展更顺利。同时,促进不同人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优势互补,形成新的学术团体和新的学术价值观。
这样一种学术建制的改革,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无法回避的需要。现在很多大学都在探索,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相信当越来越多的学者、管理者关注这个问题、思考这个问题,把各个学校的经验经过总结形成指导思想时,一流学科建设定将更加灵活、更加顺利、更具成效。
【袁振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2年第8期